自己注銷公司麻煩嗎
自己注銷公司不麻煩。
公司注銷流程如下:
1、根據相關的規定,個體戶營業執照想要注銷的,首先需要進行實名認證,沒有實名認證是無法開始注銷流程的;
2、到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的工商所,提交資料:
(1)提交《個體工商戶注銷登記申請書》和《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正、副本;
(2)委托代理人申請注銷登記的,提交申請人簽署的《委托書》及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本人簽字)或者資格證明復印件(本人簽字);
(3)帶著執照去所在轄區的國稅局大廳,查詢是否有應交稅款沒有繳清,有些需要找管轄內的專管員核實或簽字,拿到完稅憑證;
(4)帶著稅務憑證發票;
3、進行稅盤注銷。需要攜帶稅盤、身份證、公章等材料,去國稅大廳進行稅盤的注銷;
4、攜帶稅務登記證正本和副本、還有營業執照、公章等材料,并填寫注銷申請,向國稅申請注銷,交納當月的增值稅及地稅附加;
5、在拿到國稅注銷的回單后,攜帶營業執照和公章去申請地稅注銷,交納當月的增值稅及地稅附加。
注銷公司的注意事項如下:
1、有限公司的清算組由股東組成,如公司因違法被依法責令關閉的,可由有關主管機關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有關專業人員成立清算組;
2、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或公司被依法責令關閉而申請注銷的,不用提交股東會決議,應提交法院破產裁定書或行政機關責令關閉的文件。
注銷公司只需要到辦證服務大廳,帶好資料直接辦理就可以。
【法律依據】:
《我們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條
公司清算結束后,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并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注銷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公司自己能注銷么
可以。自己注銷公司須經下列流程:
1、清算組備案。
2、拿到備案核準通知書后,在工商部門指定的報紙上刊登注銷公告,刊登后過45日再去工商部門辦理正式注銷登記。注銷公司手續比較繁瑣,主要有幾個方面:1、公司負責人簽署注銷登記申請書。2、登報公告(登報45日后再去注銷公司)。
3、登報45日后到工商局領取表格。
4、到國稅領取注銷表格,按稅務要求填寫、蓋章、簽字、繳銷、補稅等,國稅部門將收回稅務登記證。
5、拿著國稅開出的注銷稅務通知書,到所在地稅領表格,補稅后會收回地稅稅務登記證。稅務部門出具的報告。
6、拿到國稅、地稅兩張通知書,然后去銷銀行賬戶。
7、按照行政法規規定提交相關的文件和證件。
法律依據
《我們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三條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條第(一)項、第(二)項、第(四)項、第(五)項規定而解散的,應當在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開始清算。有限責任公司的清算組由股東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組由董事或者股東大會確定的人員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的,債權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有關人員組成清算組進行清算。人民法院應當受理該申請,并及時組織清算組進行清算。
第一百八十四條 清算組在清算期間行使下列職權:
(一)清理公司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二)通知、公告債權人;
(三)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公司未了結的業務;
(四)清繳所欠稅款以及清算過程中產生的稅款;
(五)清理債權、債務;
(六)處理公司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
(七)代表公司參與民事訴訟活動。
第一百八十五條 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應當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債權人申報債權,應當說明債權的有關事項,并提供證明材料。清算組應當對債權進行登記。在申報債權期間,清算組不得對債權人進行清償。
第一百八十六條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應當制定清算方案,并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公司財產在分別支付清算費用、職工的工資、社會保險費用和法定補償金,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公司債務后的剩余財產,有限責任公司按照股東的出資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間,公司存續,但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公司財產在未依照前款規定清償前,不得分配給股東。
第一百八十七條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發現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債務的,應當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
公司經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產后,清算組應當將清算事務移交給人民法院。
第一百八十八條 公司清算結束后,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并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注銷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自己可以注銷公司么
法律分析:可以。公司注銷后,怎么維護自己權益。依據《公司法》的相關規定,公司在注銷之前應當進行清算。清算時應支付職工的工資、社會保險費用和法定補償金,這是公司注銷的必經程序。
法律依據:《我們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一條 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公司公開發行股份前已發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向公司申報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變動情況,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上述人員離職后半年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對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規定。
第一百四十二條 公司不得收購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減少公司注冊資本;
(二)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將股份用于員工持股計劃或者股權激勵;
(四)股東因對股東大會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決議持異議,要求公司收購其股份;
(五)將股份用于轉換上市公司發行的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
(六)上市公司為維護公司價值及股東權益所必需。
如需了解更多公司核名、注冊公司流程、注冊公司需要多少錢、關注我們了解更多公司取名查詢 等注冊公司的最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