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體營業執照名字怎么取
個體營業執照的名字應該根據以下原則進行取名:
1、名稱要簡潔明了,便于公眾識別和記憶;
2、名稱要與經營范圍相符,不能誤導公眾;
3、名稱不得與已有企業重名,以免侵犯他人商標權等知識產權;
4、名稱不得涉及違法、違規、不良等內容,以免引起社會不良影響。
營業執照辦理流程通常如下:
1、公司名稱預先核準:申請人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提交公司名稱預先核準申請,并繳納相應的費用。通常在3個工作日內核準;
2、準備材料:公司名稱核準通過后,申請人需準備相關材料,包括申請表、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公司章程、股東會決議、場所證明、租賃合同、公司章(公章、財務章、合同章等)等;
3、遞交申請材料:申請人將準備好的申請材料遞交給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并繳納相應的費用;
4、現場審核和核準: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將對遞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如果審核通過,會進行現場核準,對公司的經營范圍、法定代表人、注冊資本等信息進行確認;
5、領取營業執照:審核通過并核準無誤后,申請人可以到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領取營業執照。通常需要在10個工作日內領取,繳納相應的費用。
營業執照起名字需要按照相關規定進行,否則可能會導致企業名稱的不合法,帶來不必要的糾紛和損失。
【法律依據】:
《個體工商戶名稱登記管理辦法》第十二條
個體工商戶申請辦理名稱登記,經營范圍涉及登記前置許可的,應當申請名稱預先核準。申請人應當以登記機關核準的名稱報送有關部門辦理前置審批手續。經營范圍不涉及前置許可,可以申請名稱預先核準,也可以與個體工商戶設立或者變更登記一并申請辦理。登記機關辦理名稱預先核準,不得收取費用。
第十九條
個體工商戶名稱牌匾可以適當簡化,但不得對公眾造成欺騙或者誤解。
營業執照名稱可以重復嗎?
營業執照名稱是不可以重復的。
申請營業執照的第一步核名:到工商局去領取一張“企業(字號)名稱預先核準申請表”,填寫你準備取的公司名稱,由工商局上網(工商局內部網)檢索是否有重名,如果沒有重名,就可以使用這個名稱,就會核發一張“企業(字號)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擴展資料
:
營業執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發給工商企業、
個體經營者
的準許從事某項生產經營活動的憑證。其格式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統一規定。
其登記事項為:名稱、地址、負責人、資金數額、經濟成分、經營范圍、
經營
、從業人數、經營期限等。營業執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應當置于公司住所或營業場所的醒目位置,營業執照不得偽造、涂改、出租、出借、轉讓。
沒有營業執照的工商企業或個體經營者一律不許開業,不得刻制公章、簽訂合同、
注冊商標
、刊登廣告,銀行不予開立帳戶。
營業執照的正副本是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在實質上是沒有區別的。如果講區別,那僅僅是外表的形式而已。
在使用方面,正本是“必須懸掛”在經營場所的明顯處,否則你可能因未懸掛執照而受到處罰;副本一般用于外出辦理業務用的,比如:辦理
銀行開戶許可證
、簽訂合同等等。
百度百科-營業執照
辦營業執照店名有重復的怎么辦
需要更改。
營業執照名稱是不可以重復的,同時,企業的印章、銀行賬戶、牌匾、信箋所使用的名稱應當與登記注冊的企業名稱相同。從事商業、公共飲食、服務等行業的企業名稱牌匾可適當簡化,但應當報登記主管機關備案。
相關法律規定設立公司,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由公司登記機關分別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不得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設立公司必須報經批準的,應當在公司登記前依法辦理批準手續。公眾可以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查詢公司登記事項,公司登記機關應當提供查詢服務。
營業執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發給工商企業、個體經營者的準許從事某項生產經營活動的憑證。大家要注意的是,在辦理注銷營業執照的過程中,會用到許多的證件與證明材料,所以大家在自己的平常生活中,一定要妥善保管,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煩。
法律依據
《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
第三條
規定企業名稱在企業申請登記時,由企業名稱的登記主管機關核定。企業名稱經核準登記注冊后方可使用,在規定的范圍內享有專用權。
第六條
規定企業只準使用一個名稱,在登記主管機關轄區內不得與已登記注冊的同行業企業名稱相同或者近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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